北京协和医学院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的 核算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811
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和其他工作量。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及研究生院下达的《教学任务通知书》为计算依据。
一、教学工作量包括课堂教学及课堂外教学两部分,其中课堂教学包括讲课、指导实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习;课堂外教学包括指导科研训练课、社会调查、指导研究生、编写教材、网络教学等。
二、课堂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一)理论教学
折合工作量=计划学时×K×N
其中K 为课程类型系数,其数量取值为表1 所示
表1 课程类型系数(K值)
课程类型 系数值
一般理论课 5
公共体育课 3
专业课全英文教学 8
N为重复课系数,其数量取值为表2 所示(公共体育课不执行重复课系数):
表2 重复课系数(N值)
重复课次数 重复课系数值N
第1次 1.0
第2次以上 0.5
外请教师授课,负责联络及组织教学的本校教师工作量按计划学时计。重复课只计一次,不重复计算。
以上折合工作量已包括备课、授课、课堂讨论、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考试等,不再额外计算工作量。
(二)实验教学
折合工作量=计划学时*3;
折合工作量已包括主讲、指导、批改实验报告及实验项目考核等,不再额外计算工作量。
(三)临床教学
1.病历导师:教师每指导1名本科生计10学时;
2.见、实习带教(含指导研究生临床轮转等):8学时/月;
3.教学查房、病例讨论、专题讲座按实际发生学时统计,全年不超过60学时;
4.出科考核、年度考核、技能培训或考核按实际发生学时统计,全年不超过60学时。
5.护理学院教师参加临床带教,以每学期带10-15名学生计为一组,每天计4学时,每周不超过20学时。
三、课堂外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一)本科生教学
1.毕业论文、科研训练、大创项目:教师每指导1名学生,计40学时。如以小组为单位指导多名学生完成同一个题目,则1组学生计40学时。担任八年制医学生双导师每名学生每个学期计20学时。
2.编写与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含实验、见习与实习 ):新开课编写教学大纲按照课程学时数计入,现有课程修订教学大纲按照课程学时×30%计入。
3.毕业论文答辩:教师作为专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计4学时/次(可累计)。
(二)研究生教学
1.研究生招生面试、研究生中期考核、研究生结题汇报、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教师作为专家参与其中活动者(面试专家、考核专家、答辩专家等),计4学时(可累计)。
2.毕业论文、科研训练:导师(含导师组成员)每指导1名学生,第一学年30学时,第二学年及之后每年50学时。
3.研究生招生命题:20学时/份卷,阅卷:0.1学时/份卷
4.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或制订:20学时/专业。
(三)教材编写1.国家规划教材:主编计200学时,副主编计100学时,参编人计20学时。
2.正式出版的非国家规划教材:主编计100学时,副主编计50学时,参编人计10学时。
3.自编讲义:20学时/课程。
(四)其它1.校级医学教育学者(MESP)项目导师:20学时/人/学期;
2.评教评学(参加教学督导、同行听课等):学时数×2;
3.教学管理:课程负责人、课程教秘、临床技能指导老师、兼职辅导员20学时/学年,全脱产教秘50学时/学年;担任八年制医学生见习导师100学时/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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