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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在你我身边

2022年04月13日 来源:

  2014年4月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6年4月15日是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七个。

  2022年国家安全教育的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等16项安全。

 

 

  随手拍张照片、开网店卖个东西、回国带份土特产……稍不留神,你的行为都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以下行为都可能危害国家安全,记得一定要告诉亲朋好友哦!

  •   贩卖GPS跟踪定位器、钥匙扣密拍器等专用间谍器材。
  •   拍摄带有军人的合照。
  •   回国行李箱装有外国的新鲜水果蔬菜会危害国家生态安全。
  •   有保密工作经验的人,换工作时不能随意泄露国家机密。

  那么,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能做什么呢?

  •   机关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
  •   不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
  •   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不把一些涉密信息随意发到互联网上。
  •   在朋友圈晒照片,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摄。
  •   表达爱国行为,不能被不怀好意的人挑唆,在社交平台发布不该发的言论和照片。
  •   最后,如果你发现任何组织和个人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国家安全机关表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只有全党全国人民团结一致,才能共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是及时报告危害国家活动的线索;三是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是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是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是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